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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农经管理工作
来源:  时间:2006-02-21

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农经管理工作

---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站)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的情况

  根据农业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经管司站理论中心组分两个阶段组织了学习。10月20日至11月16日为第一阶段,以按专题进行自学、党小组集中学习的形式,重点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五中全会上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温家宝总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的说明,杜部长在农业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马凯的署名文章《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等;同志们在自学的基础上深入思考,写出发言提纲。11月17日至19日为第二阶段,司站举行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研讨。司站领导和各处室处级领导干部、党支部委员和部分干部结合思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领会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体会;围绕“十一五”规划科学发展观的新论述、新要求,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和要求,交流了今后一个时期尤其是明年的农经工作怎样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的思路和措施。集中学习交流的会议由黄连贵副站长主持,党支部书记、司长郑文凯同志作了《立足新起点争取新飞跃》的总结发言。现将学习研讨情况综述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站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从战略全局出发,制定描绘了我国在下一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工作。一致认为,一年多来,党中央团结和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新进展。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辛勤工作的结果。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站在历史的新高度,从战略全局出发,制定描绘了我国在新世纪第二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这对于全党同志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开拓进取,确保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温家宝同志的《建议》说明,对《建议》内容作了深入的分析和解读,这对于全党同志深刻领会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三农”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精辟地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解决好“三农”问题依然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些分析和判断,进一步深化了“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有利于增强全党解决“三农”问题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对于我们做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首要任务就是要在充分认识全会重大意义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的报告和重要讲话、温家宝同志作的说明和《建议》的基本内容,深刻领会全会的主要精神,正确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历史责任感,用全球眼光、战略思维和求真务实精神,科学分析和判断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

  通过学习,同志们认识到,人心向背,历来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我们党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执政,尤其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根本观点,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执政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从事农经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利益。

  同志们说,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近年来粮食产量连年下降、农民收入徘徊不前、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及时提出对农业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并迅速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去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刻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切实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放到国民经济全局中统筹安排。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格外引人注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这意味着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也将进入加速发展时期,城乡差距有望逐步得到缩小,农村面貌将迎来历史性巨变。

  同志们普遍感到,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是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说到底就是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农民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和实现好农民的利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意愿的农村政策,其中包括了土地承包经营、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农村经营管理政策。这些政策代表了广大农民的利益。实践证明,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我们必须始终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党的十六大提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到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一切决策、举措的中心。维护农民利益,就要认真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这是农村工作中落实“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途径。因此,作为农经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五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经工作全局,把维护和实现农民利益作为农经工作的根本任务,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改革发展中加强农经工作,稳定农经队伍,推动农经事业不断发展。

  二、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十一五”时期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进行了谋划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和要求,为农经工作创造了发展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此,同志们表示,一定要认清形势,切实承担起历史赋予的职责和任务。

  (一)准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来的新机遇和新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的论断,充分体现了“重中之重”战略思想、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两个趋向”重要论断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仅使我们党指导“三农”发展的思想和理论更加完善,而且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任务更加明确。尤为重要的是,它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特别是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使解决“三农”问题真正成为包括城乡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使“三农”发展真正具有全社会同心协力的良好环境。同时,也使国家的“三农”政策更加完善和不断强化,使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和支持范围不断扩大,使“三农”发展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逐步消除。这必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我们必须服务和服从于这个战略,谋划好今后的工作,从机制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要建立健全有利于维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承包制度;要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要大力推进经营体制创新和组织创新,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同时全面提升我国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要建立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机制,保障集体资产安全;要建立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化解和纠纷调处机制。总之,中央的战略部署涉及国民经济整体和全局,意义巨大,影响深远,对此,我们应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客观上要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观念、思路和方式等发生相应的转变和创新。一是要求我们转变发展观念,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培育科学的发展思维,走科学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道路。二是要求我们转变发展思路,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确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总体要求、战略重点和重大举措。三是要求我们转变发展方式,紧紧围绕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二)深入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改革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加快农经工作面临的新任务

  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各项改革不断深化,越来越触及到经济社会各个层面。就农经工作而言,影响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是经济发展的影响。随着生产能力、规模的不断扩大,农产品国际国内竞争日趋激烈,小规模农户家庭经营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一方面稳定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责任重大,另一方面迫切需要把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市场,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在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引导扶持农户与农户、农户与企业之间的联合与协作,加强农民在市场上的组织化程度,发展农业产业化和专业合作组织,以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其次是城乡一体化的影响。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经济建设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农村人口迁入城镇、农村社会融入城市化进程已不可回避。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问题,被征地农民的权益维护和社会保障问题,“村改居”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集体资产的保护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等等,成为各级领导关切、社会各界关注、广大农民关心的大事。在这个进程中如何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农经部门责无旁贷,必须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维护农民权益的工作新机制。第三是各项改革推进的影响。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必将进一步促进农村生产关系的进一步完善。全面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推动了农村生产关系的完善和变革,这一变化,对传统的农经工作对象和方式带来巨大挑战,迫切需要农经部门更新观念,调整定位,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必须努力建立适应农村税费改革新形势要求的农经工作新体系。第四是市场化进程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人们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仅靠政策指导工作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依法行政是大势所趋。适时地把已经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和规章,必须努力推进农经工作的法治化和制度化。

  (三)认真分析新阶段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给农经工作带来的挑战

  农经工作的灵魂是始终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当前是农民权益问题反映比较突出的时期,特别是许多问题都是涉及体制、机制的矛盾,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以土地承包纠纷为例,去年全国农经系统受理土地承包纠纷35.6万起,得到处理的只有21.1万起;三分之一土地承包纠纷得不到有效处理,其它纠纷调处机制渠道尚不健全,农民只好走信访渠道。农村土地矛盾和纠纷的产生直接对农经部门的能力提出了挑战,而且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加快发展,新矛盾和问题还会不断出现,各级农经部门责任更大、任务更重。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加强能力建设将始终是我们的一项基本任务。

  大家认识到,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核心是要维护农民的利益,引导农民共同富裕。农民是最朴素,也是最注重实际利益的群体。谁能够给农民带来切身的利益和实惠,让农民过上安定幸福的生活,农民就愿意跟谁走。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还是这样。在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阶段的新形势下,只有维护好农民利益,把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才能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只有维护好农民利益,使广大农民群众有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才能进一步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只有维护好农民的利益,赢得农民的信任和拥护,才能进一步保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执政基础。因此,经济上发展农民的物质利益,政治上维护农民的民主权益,是我们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基本准则。

  (四)积极创新“十一五”农经工作的发展思路

  “十一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实施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工作任务发生了变化,工作内容和方式也应作出相应调整,使农经工作的自身能力、队伍状况、机构体系、经费投入与之相适应。

  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部党组确定的规划目标和中心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强化职能,巩固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建设和谐农村做出新贡献。

  主要目标任务是:着眼于新形势下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完善农村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农经工作机构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经队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建设性作用。

  ——立足于坚持并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有效保护和实现农民的土地权益、物质利益和各项权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着眼于提高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力争使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户的带动率和覆盖面分别达到40%和30%;

  ——围绕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对相关机制、体制和制度创新的研究与探索,为推进部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与信息传递作用;

  ——及时跟踪、认真研究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反映情况,抓住倾向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三、以十六届五中全会为指导,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进入了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实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新的发展阶段。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实施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研讨中,同志们建议今后一个时期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要加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力度,进一步加强配套规章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规范化管理,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全部发放到户,并将基本农田登记入证,切实落实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民的承包经营权。继续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农村承包土地流转。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系。研究建立违反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设,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建立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系。落实《信访条例》和中央关于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各项部署,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当地。

  (二)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监控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有效控制农民负担的反弹。加强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上强化对农民负担的规范和监督管理。继续坚持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推动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考核办法。继续完善和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真正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严把审批关,既要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又要引导农民自愿筹资投劳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要抓住农民反映突出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要积极参与农村税费改革,统筹推进以建立新型农村行政管理体制为核心,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要认真研究解决乡村债务和农民税费尾欠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办法。

  (三)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机制,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

  要在推动并规范村会计委托代理等模式的基础上推行农村会计电算化,实现农村会计专业化。要夯实基础工作,加强行业标准建设,推动各项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规范、财务帐簿报表台帐规范、档案管理规范的建设和普及。要全面实行农村财务公开,对尚未进行财务公开的地方,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其实行财务公开;对已经实行财务公开的地方,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提高公开质量,实现全面公开、真公开和常公开。要加强集体资产的监督,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在城市化进程中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资产权益。要强化行政监督,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重点开展村干部任期离任、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等专项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加大审计处罚力度。

  (四)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指导,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要推动立法进程,加强政策指导,积极参与有关法律的起草工作,适时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制定鼓励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步入依法、有序、规范的发展轨道。要抓好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典型引路,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的申报、审核制度,加强对示范项目的跟踪指导和扶持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各项农业投资扶持项目要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参与申报并承担实施国家农业投资项目。认真总结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经验,研究问题,准确了解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情况和态势。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形成全社会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引导

  要继续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围绕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设一批龙头企业集群示范基地,在全国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和超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要大力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开展“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和“农产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试点,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加快建设产业化生产基地。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和龙头企业加工需要,建设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鼓励和支持东部地区的龙头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建设生产基地,把当地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要逐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龙头企业设立风险资金,采取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与农户建立更加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要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食品类产品达到无公害和绿色标准,大力推进龙头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以“选好产业项目、建立标准体系、创立知名品牌、完善追溯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标准化基地创建活动。加快推行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管理。要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自建研发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组织龙头企业与农技推广服务部门合作,开展农民培训,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要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发展现代营销业态,建设新型物流方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培育大型流通龙头企业,发展外向型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外农业资源,开展跨国投资经营。要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制定发展规划,搞好调查统计,强化动态监测,做好项目管理,完善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和信息库,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衔接与协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

  (六)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强为农民服务的能力

  要以增强服务能力,提高为“三农”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和建设,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要通过明确国家基层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科学设置机构、理顺管理体制,改革农技推广体制;通过科学确定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健全考评机制,优化农技推广队伍;通过落实公益性推广机构经费供给、完善推广设施、改善推广手段,强化对农技服务的支持保障;通过明确推广重点、转变推广方式、创新推广机制,推进科技进村入户;通过完善合作推广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事业,培育多元化农技推广主体,整合推广资源,壮大推广服务体系,促进多元化服务组织发展。要切实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议事规则,共同研究难点和关键问题,争取支持,形成合力,确保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改革取得实效。要加强对农经部门改革的研究,对地方各种改革模式进行分析,确保农经部门在改革中机构得到稳定、职能得到加强、手段得到强化。要做好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管理,通过项目实施为基层推广体系改革提供支持、搭建舞台。要切实加强基础工作,搞好农业服务体系发展监测,掌握基本动态,强化对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

  (七)夯实农经系统各项基础工作,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改进农经统计。提高统计质量和时效,为农经三项管理、三项指导提供数据依据和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经济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调研,为各级领导决策当好参谋。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改革与完善统计制度,强化农经统计队伍建设和农经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强化农经宣传。利用好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有关法律法规,让农民群众和广大基层干部知法、懂法、守法。大力宣传各级农经部门工作的新进展、新经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改善和更新工作手段。加强农经网络建设,使之成为工作交流、信息传递的重要平台。强化对农经人员的培训,使之掌握必要的信息技术,以信息化全面带动农经工作水平的提升。

  在司站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党支部书记、司长郑文凯同志强调指出,要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与加强司站党的先进性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体现和转化到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中去,在推进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实践中不断加强党支部、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党支部要继续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抓好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等项工作,特别是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不断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司站党员要深入学习领会五中全会精神,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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