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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
| 来源: 时间:2007-12-06 |
|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doc |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民主 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和《中共农业部党组关于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意见》的要求,现就做好200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的重点 党员要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本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对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差距和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分析评议的重点内容是: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部党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情况;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情况;树立和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情况;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等。 二、民主评议的参加范围 党员都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对外出党员,所属党组织应提前通知其本人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对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应要求本人递交书面材料,待本人返回后所属党组织要向其反馈评议意见。离退休干部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由各直属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预备党员也应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民主评议的程序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七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文件、部党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等。学习中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为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下好的思想基础。 2、自我总结。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根据评议重点总结回顾一年来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认真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组织党员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进一步征求意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3、党员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准备好的党性分析材料进行党性分析,逐个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4、提出等次。在专题组织生活会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座谈会、设立意见箱或民意测验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作为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要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逐个提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初评结果。党支部要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并征求党员本人意见,而后经支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正式等次。按要求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5、上报审批。确定正式评议等次后,机关党委直属各党委、总支所辖党支部应将评议结果及《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报单位党组织审批。机关党委直属各党支部评议结果不需上报审批。填写完成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由机关党委各直属党组织统一保存。 四、评定等次的基本标准及表彰和处理 在民主评议中,按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对每个党员逐个评议。凡是能够做到或基本做到的,即可评为合格党员。合格党员中表现突出的可评为优秀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部直属机关2006-200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均应从这两年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荐产生;凡是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过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党员作用,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均应评为不合格党员。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要严格履行组织手续。对于那些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委员会要区别情况,研究提出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的处置意见,然后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做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五、有关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工作措施,把这项工作同干部年度考核以及党内“争先创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切实提高评议工作质量。 二是健全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中组部规定,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形成制度。各单位要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要求,认真总结去年开展民主评议的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严格工作程序、步骤和要求,特别是提高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确保评议效果。要建立民主评议党员档案,妥善保管《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三是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开门搞评议,切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党员评议结果要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努力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评议工作的透明度。 四是有关时间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08年1月15日底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单位党组织自行确定。评议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2008年1月底前报部直属机关党委。
部直属机关党委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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