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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团的组织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
| 来源: 时间:2008-02-14 |
各直属团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有关要求,2007年度农业部直属机关团的组织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团的组织统计工作 1、2007年度团的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请各级团组织务必使用统计软件填报《共青团团员、干部和组织情况统计年报表》。(统计软件见中国共青团网站)。 2、各级团组织在填写报表时,要认真阅读各项填写说明及要求,以免造成漏统、错统或重复统计,力求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3、机关团组织要将本单位35岁以下青年公务员人数单独统计,写在统计报表一的左上角。没有团组织的单位请综合处(办公室)帮助统计青年数。 4、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团的组织统计工作,切 实负起责任,尽快安排布置,确保2008年3月12日前将统计结果报部直属机关团委。从今年起,团内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情况将作为部团委开展各类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团费收缴工作 2007年度团费收缴仍沿用上一年的测算方法。各级团组织应在上报团的组织统计的同时,将本年度的团费上缴到部直属机关团委。 附:团费测算办法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团费测算办法 上缴部团委团费的测算公式为: 团员数×月团费基数×12×12.5% 其中: 1、“团员数”为实际交纳团费的团员,不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 2、“月团费基数”为两种:一种是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学生)按照每月交纳团费1角计算;一种是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统一按照交纳团费3元计算。 3、12.5%为各单位应上缴部团委的团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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