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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农业部党组关于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
来源:  时间:2007-04-05

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

  建立健全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是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的重要保证,是推进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新时期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党的先进性建设这一根本任务,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实完善到各项制度中去,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系统规范、衔接紧密、运行有序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制度体系,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机制

  (一)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把加强理论武装摆在机关党建工作的首位,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在理论联系实际上求深入,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见成效。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同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现代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知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坚持和完善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计划性和针对性,以此来带动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各单位中心组学习以研究本单位全局性、前瞻性、系统性问题为重点,把理论学习与专题研讨、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健全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提高学习质量。建立和完善中心组学习秘书制度、考勤制度、档案制度和通报制度,以实现本单位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管理。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中心组组长的职责,认真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督促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三)加强党支部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活动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在理论武装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党支部要了解和适应党员干部的学习需求,改进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相对固定理论学习日,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和研讨交流,每个月支部或党小组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

  (四)抓好党员个人自学。在党员中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引导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倡党员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年终党员要对个人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党支部对党员的自学情况要定期进行督促和检查。重视青年干部的理论学习,结合青年干部特点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不断提高青年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每季度举办一次农业部青年论坛,引导和组织青年干部开展读书和学习交流活动。

  (五)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劳动司要加强对各单位理论学习情况的交流与检查。进一步搞好司局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论文报送、评选、通报和交流工作。各单位中心组学习情况和司局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情况,要作为对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健全党员教育机制

  (六)加强党性教育。积极开展《党章》、理想信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党纪条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针对党员思想实际,综合运用启发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方法和耐心说理、平等讨论、互教互学等方式,激发党员自我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在党内形成一种奋发向上的良好风尚。把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列入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经常进行对照检查,不断提高党员的自律意识,使这些要求成为党员日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

  (七)加强和改进党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部党校在党员教育中的阵地作用,把增强执政意识、把握执政规律、提高执政能力作为党员培训工作的重点,扩大规模,丰富内容,创新方式,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制定党员培训长期规划,每年对部机关三分之一的党员进行轮训。各直属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做好党员培训工作,保障培训经费。坚持每年举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岗位培训班,增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双肩挑”、“两手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

  (八)坚持领导干部讲党课和作形势报告。坚持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年“七一”前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都要针对党员普遍关心的问题讲一次党课,进行积极正确的引导。部机关定期举办形势报告会,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际、国内形势的教育。推广优秀党员讲党课的做法,及时发掘和总结身边的先进典型,适时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建立健全党员管理机制

  (九)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住突出问题进行党性分析,不断提高各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劳动司、驻部监察局分工联系各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机制,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开好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建立谈心制度,各单位正副职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以加强沟通、增进团结。修订《农业部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扎实推进标准党支部创建活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十)完善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提高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质量,突出抓好以下环节: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以党性分析为主要内容的自我评价材料;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个人作自我剖析,相互进行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十一)做好优秀党员表彰工作。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对表现优秀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表扬,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作为“两优一先”候选人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总结和推广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十二)做好党员发展和不合格党员处理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发展党员,重点做好在高知群体、业务骨干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逐步建立发展党员公示制。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对于经民主评议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区别情况,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制定农业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健全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保持党组织与流动党员的联系,探索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措施和办法。

  四、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机制

  (十四)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部党组成员各联系一个直属事业单位;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委各联系一个直属党组织;部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各联系本单位的一个基层党支部。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也要建立联系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参加联系单位党组织的重要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情况,指导党建工作开展,把联系点建成党员教育管理的示范点。

  (十五)畅通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各单位党组织要把民主生活会前集中征求意见与平时经常性征求意见结合起来,通过设立意见箱、领导接待日、现场办公会、召开座谈会、开辟网上征求意见专栏等形式,建立经常性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有服务职能的单位还要注意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要充分发挥职代会在听取群众意见方面的作用,利用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优势,拓宽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建立部领导定期听取事业单位工作汇报和情况通报制度。

  (十六)坚持为基层和农民群众办实事制度。每年年初确定为基层和农民群众办理的若干件实事,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责任细化分解到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时限。年终检查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要通过办实事,使基层和农民群众得实惠,使党员干部受教育。

  (十七)健全关心帮助困难党员制度。按照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党员的要求,着眼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做好帮扶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工作。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党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落实关心帮助党员的物质保障。

  (十八)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以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为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深入乡村农户,定期组织开展以“服务基层、服务农民”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要以“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为契机,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革命传统教育。

  五、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参与和监督机制

  (十九)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化。坚持党员一律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委员会工作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及保障党员权利制度,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调动党员参与党内民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民主,努力营造鼓励党员讲实话、讲真话的良好环境。严格执行党纪条规,防止随意侵犯、压制、剥夺党员权利的现象发生。

  (二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巡查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抓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戒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章的严肃性。

  (二十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权力观教育。每年举办一次廉政教育报告会,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持“两个务必”,大力倡导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坚决依纪依法办案,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建立和完善直属机关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

  六、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保障机制

  (二十二)完善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领导、层层负责的经验,建立健全部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和基层党组织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部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及时研究解决机关党建的重大问题。机关党委要发挥组织规划、检查指导和协调各方的作用,分类指导好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认真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抓党建的关键作用,落实“两手抓”的责任,把抓党建作为硬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安排、督促检查、总结考核。

  (二十三)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优化结构、提高素质、扩大交流、增强活力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既懂党务又懂业务的复合型党务工作干部队伍。健全基层党组织,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按照部党组[1999]48号文件和[2000]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强党务工作机构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岗位交流,加强党务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帮助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整合各种资源,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和必需经费的落实。

  (二十四)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制度。按照重建设、重平时、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机关党建创先争优活动。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干部、优秀党员每两年表彰一次。建立对直属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考核机制,把抓机关党建的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明确标准,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的实现。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专门力量抓好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全面建设与重点建设相结合,既要着眼于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制度建设,又要着眼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既要继承历年来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工作成果,又要充分吸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在制度建设上积极探索创新;要坚持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既要科学设计制度体系,形成有机整体,又要细化操作措施,做到明确具体、简便易行。部直属机关党委要抓紧研究制定有关配套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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