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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直属机关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评比办法(试行)
来源:  时间:2004-07-13

(农工[2003]2号)

 

为充分调动各级工会组织和财务人员的积极性,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提高财务工作水平,结合我部工会财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优条件

1.遵守国家财会法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工作符合制度要求,管理规范;

2.按规定向单位工会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3.按规定及时足额向部直属机关工会上解工会经费,认真准确填报“工会上解经费报表”;

4.及时、完整、正确编报本年度预算和上年度决算及详细说明;

5.及时、完整、正确填报工会统计报表;

6.按预算合理支出,各项支出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无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情况发生。

二、评选办法

由部直属机关工会财务核算部门负责经费管理的有关人员,根据各单位财务工作情况并商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人,提出建议名单,报部直属机关工会主席办公会审定。

三、对评选出的财务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本办法从2003年起试行,并在今后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中逐步修订完善

五、本办法由部直属机关工会负责解释

 

                                                              200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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