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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4-07-14

 

(国工发[2002]29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

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经工委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建立机关党支部书记每年集中培训制度。机关党的建设,基础在党支部;做好机关支部工作,关键在支部书记。加强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有利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有利于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重要举措。

各部门机关党委要在部门党组(党委)的指导和支持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落实机关党支部书记每年集中培训制度,作出具体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培训水平,增强培训效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部门每年组织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工作的情况,请及时上报工委。

 

                                                                           2002年12月12日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

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机关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现对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政权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认识加强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工作和推进机关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一,机关党支部建设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密切相关。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应该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于打牢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支部建在司局是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特点。机关司局的工作水平,直接体现政府的管理水平,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机关党支部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机关能否建设一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和公务员队伍。因此,机关党支部建设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密切相关,是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加强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是提高党员司局长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党员司局长实行“一岗双责”,兼任党支部书记,是机关党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当前,中央国家机关司局长队伍年轻化步伐大大加快,很多年轻干部走上了司局级领导岗位。这些同志学历高,知识面宽,业务素质好,敬业精神和创新意识强。但是,他们大多成长于业务岗位,没有经受党的基层工作的实践锻炼和较为系统的党建工作知识的培训,党建基础理论相对缺乏,抓党建的意识和能力相对薄弱,有的同志甚至存在不会干、不愿干党支部工作的情况。通过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可以强化这些同志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党性,提高他们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提高他们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水平,有利于党员领导干部的成长。

第三,加强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是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机关党的建设,基础在党支部;做好支部工作,关键在支部书记。机关党支部工作能不能做好,取决于机关党支部书记是否具有“两手抓”的意识和能力。支部书记具备“两手抓”的意识和能力,支部工作就能够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能够与业务工作、与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从而取得切实的成效。通过加强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可以提高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习支部工作的一般方法和基本规律,增强做好支部工作的自觉性,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两手抓”的工作思路,机关党建水平的提高也就有了基础。

二、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和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出发,加强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党员司局长“两手抓”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中央国家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建立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制度

建立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制度。每年集中培训一次,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在上任6个月内,参加有关任职培训。在任党支部书记,应当参加党支部工作专题培训。各部门机关党委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针对机关党支部书记队伍和党支部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工作,注意总结把握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工作规律,不断提高培训水平。

逐步建立符合中央国家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特点和要求的培训课程体系。要围绕党支部书记如何履行好岗位职责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岗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新时期党建理论、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文件;机关党支部的基本职责和工作方法;机关党支部书记的角色特点、主要职责和领导艺术等。

四、构建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工作体系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部门机关党委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工委的任务主要是规划指导、示范培训和检查监督,并做好提供基本教材和推荐先进典型等服务工作。部门机关党委具体承办培训任务,做好调查培训需求、安排课程内容、组织协调人员、考查培训效果等工作。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按照工委的部署,负责研究提出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纲要。

实行分级管理的办班方式。具体办班方式有三种:工委举办培训示范班;部门机关党委联合办班;部门机关党委独立办班。由部门机关党委联合或独立举办的培训班,要按照工委制定的培训纲要,结合部门机关党建工作的实际具体组织实施。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培训评估是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培训结束后,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支部工作的跟踪检查。要以党支部书记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党支部工作的实际效果检验评价培训工作质量。机关党委要适时听取党支部书记对于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了解培训需求,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不断改进培训工作。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应当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

五、加强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教材和教员队伍建设

工委将对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教材建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联合有关部门编制具有中央国家机关党支部工作特点的党支部工作参考用书、声像案例。工委将提供《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新时期机关党支部工作经验汇编》等培训参考资料。

要努力建设一支由党建理论工作者、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专家、专职党务干部、兼职党支部书记组成的教员队伍。工委将选择一批中央国家机关先进党支部,建立司局长坚持“两手抓”工作案例库。进入案例库的党支部书记将作为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实践课的教员,重点介绍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的思考和实践。在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中,部门机关党委要注意运用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和师资力量。

工委还将联合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干部、兼职党支部书记,专题研究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有关问题,形成专门教案,培养一批师资力量,并定期组织专题教学研究和教员培训工作。

六、加强领导,扎实工作,努力把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制度落到实处

部门党组(党委)的重视是落实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制度的关键。各部门机关党委要及时向部门党组(党委)汇报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工作的安排意见,听取党组(党委)对培训工作的指示和要求,争取部门党组(党委)在培训时间、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各部门机关党支部书记要积极主动参加培训学习。因工作等原因未能参加本部门年度集中培训的党支部书记,须参加工委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或通过其他方式补课。

为加强对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工作的领导,工委将加强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及时总结、交流培训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不断推动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参照本意见执行。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工作,由各部门机关党委负责规划指导,部门基层党委或部门党校组织实施。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培训,根据需要参照本意见执行。由机关党委会同离退休干部部门共同制定培训规划,离退休干部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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