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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的意见 |
| 来源: 时间:2004-07-14 |
(国党工发[2001]11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9号,以下简称《决定》),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进一步发展和巩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纲领性的文件。这一文件的制定,对于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的精神,把中央国家机关的统战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统战工作的意识
统一战线历来都是我们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是党的一大政治优势。我们党的三代领导集体都从事关全局的战略高度,把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大法宝。我们党的历史反复证明,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只要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坚持正确的理论,买行正确的政策,就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推动党的事业胜利前进。 进入新世纪,党对统一战线的基本要求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服务。中央国家机关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职能部门,党外人士较多,分布较广,层次较高,影响较大,做好统战工作,对推进社会经济建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决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党的统战工作的认识,针对有些同志对新时期统战工作存在的模糊思想,宣传党的统战政策,使广大党员、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切实把中央国家机关党的统战工作做得更好。
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提高统战工作水平
统战工作政策性很强,对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从中央国家机关特点出发,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保证统战工作的开展。 首先,要建立党组、行政领导以及机关党委领导联系统战对象的制度。要求每位领导联系2~3名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代表人士。同党外人士交朋友,倾听他们对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地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有助于我们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防止脱离群众;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中的情况和问题,与他们沟通思想,为他们排忧解难,引导他们与我们党保持一致,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共同为社会主义建设大业贡献力量。 第二,建立高层次、小范围的谈心制度。各部门机关党委每年都要同民主党派的高层成员、党外代表人士举办1~2次小范围的谈心活动,就业务工作大政方针、机关党的工作和部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他们促膝交谈,坦诚交换意见,增进理解和共识。谈心活动要注重感情上的交流。做到内容广泛,感情融洽。在重大决策出台之前,要征求党外人士的意见,这样可以使我们广纳群言,耳聪目明,提高决策水平,使决策更能够集中和代表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第三,坚持通报情况、座谈会制度。对中央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各部门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以及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的代表人士提出要求了解的有关情况和部门工作情况,各部门都应该及时进行通报、座谈。这种通报会、座谈会每年应该至少召开2次。另外,各部门有关专业会议以及有关会议应主动邀请民主党派有关负责人列席。 第四,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活动。每年可利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召开茶话会、联欢会、文艺晚会等,增进感情,加强友谊。也可以在高龄的党外人士生日登门拜访或祝寿。 第五,建立工委统战部与各部门机关党委统战部(处)请示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
三、做好统一战线成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善于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
加强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对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推动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不断前进,具有重要意义。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并善于做党外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政治上和生活上体现党对他们的关心和重视。同时,要进一步树立服务观念,尽心竭力地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与统战对象广交深交朋友,建立友谊。要了解他们的情况,在与党外人士交往时要做到满腔热情,平等待人,坦诚相见,持之以恒。在为党外人士办实事时,要做到心热腿勤,言必信,行必果。通过我们的工作赢得党外朋友的信任,使他们在工作上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本单位改革和建设献计献策。 在充分发挥党外人士积极性的同时,还应注重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统战部门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与人事部门配合,通盘考虑,周密部署,将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知名度高的党外人士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对选准的对象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培训,切实帮助他们提高各方面的素质,以便担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
四、加强统战机构、干部队伍建设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织要加强统战机构的建设。健全和完善统战工作的机构,是开展统战工作的基本保证。统战任务重的部门一定要设统战机构,当前不能设专门机构的一定要有专人做统战工作。 要选派年富力强、德才兼备、善于团结人、热爱统战工作的干部做统战工作。要加强对统战干部的培养、教育、交流,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断提高统战干部理论、政策水平、思想觉悟、文化素养、办事能力,使统战干部具有坚定的立场、民主的作风、广博的学识和创新的精神,做到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
五、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形成统战工作的合力
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委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协调和指导统战工作的职能,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领导干部要模范执行党的统战政策,亲自抓统战工作,亲自参加统一战线的重要活动,尽力帮助统战部门解决那些靠其自身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统战部门作为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负有监督检查本部门统战工作的职责,要切实当好党组织的参谋和助手。 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统战工作的组织网络。对统战对象的思想工作、培养选拔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等诸多方面的工作,需要在党组(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据需要可建立由党政领导参加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统战部门与组织、宣传、人事、教育、工会、共青团和行政后勤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和“大统战”工作格局。
2001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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